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中宁县2022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意见

2022-02-10 1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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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2022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2022-02-10 16: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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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相关企业在全国建设中宁枸杞专柜、专卖店、中宁枸杞经销合作企业牌匾的决定

2021-11-12 11: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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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枸杞地理标志管理及包装物使用办法

2021-06-17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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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 2021 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 发展安排意见

中宁县 2021 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区 市领导对枸杞产业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举全县之力,强力推动枸杞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中宁枸杞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特色发展为目标,加快建立枸杞产业、生产、经营“三大”体系,推进全产业链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依靠科技创新,深入研发拳头产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扩一产、强二产、优三产,叫响“枸杞之乡”品牌,做大做强枸杞产业,建设黄河流域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四统一两统筹四创新”,培优扶强龙头企业,持续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和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控销政策。深度挖掘中宁枸杞道地性、稀缺性,以道地药材的标准打造中宁枸杞种植基地、加工基地和专属渠道。强化品牌保护,依法维护市场信誉,用品牌引领消费、带动市场、拓展渠道,推动枸杞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二、目标任务全面推行绿色、标准化生产,扩增生产规模,调强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条,统筹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推进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优化营销渠道,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推介。2021 年,全县新植枸杞面积 6 万亩,种植总面积达 18.8 万亩,干果年总产量达 3.2万吨,其中鲜果直销和榨汁 2 万吨(折合干果 0.4 万吨)、干鲜果加工转化 1 万吨,加工转化率达 35%,枸杞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20 亿元,农民来自枸杞产业的可支配收入达 3800 元以上。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品牌叠加效益进一步凸显。争创自治区级农业(枸杞)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级现代农业(枸杞)示范园区,建设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举办第四届枸杞产业博览会。三、产业布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发挥资源优势,优化布局黄河南岸和清水河两岸枸杞种植带,合理布局交通主干线两侧枸杞种植带,集中打造 6 个产区种植基地,充分发挥舟塔乡核心产区的区位优势,实行整村整乡推进、应种尽种,打造集中连片、高标准万亩枸杞生产示范基地 2 个,2021年新增 6 万亩;继续扩大鸣沙洲、天景山、红柳沟、清水河、红梧山等主产区的种植规模,新增 5.3 万亩(舟塔乡 0.8 万亩,宁安 0.4 万亩,新堡 0.5 万亩,恩和 1 万亩,鸣沙 1.3 万亩,白马0.2 万亩,大战场 0.8 万亩,余丁乡 0.3 万亩);在喊叫水探索研究旱作节水枸杞种植技术,加快生态移民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新增 0.7 万亩。以土地流转、连片种植为主,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改造老园、扩建新园;优化种植模式,增加园中有效产能株数,着力提高单株产量,整体提升基地产量、产能、产值。对接种植基地的企业要将枸杞收购关口前移到鲜果采收环节,减少种植户晾晒环节,促使鲜果有效转化,50%用于鲜果直销和榨汁,50%烘干成干果销售。在终端销售上,让更多的消费者认识、认知、食用并主动推广中宁枸杞,有效提高中宁枸杞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四、重点工作(一)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产业体系1.科技创新与研发。--创新科研智库。以宁夏中宁枸杞产业创新研究院为载体,加大院地合作、院企合作,集成政、产、学、研等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打造服务中宁、辐射全区、面向国内外的高水平枸杞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创新平台。以全国高校、研究机构签约实验室为依托,发挥“飞地实验室”作用,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发挥中宁枸杞职业技术学院的作用,创新办学机制,采取“课堂+实践”的模式,重点培养枸杞功能性食品及养生保健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及提取工艺高学历专业人才;继续加大与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加强枸杞产业实用技能人才培养,为全国培养各类枸杞高技能人才。2021 年,引进院士 2 个,建立科技创新平台 3 个,转化科技成果 4 个,培养高技能人才 100 人,年内枸杞专利持有量突破 100 件。筹办第三届中宁枸杞产业科技创新大会。争创自治区农业(枸杞)高新技术示范区,力争 2-3 年创建国家农业(枸杞)高新技术示范区。--创新发展模式。围绕枸杞枝条、叶、果、籽等全株不同器官,开展攻关研究,深挖枸杞药用和食用价值,实现枸杞“全身是宝”的资源最大化利用。坚持干果、原浆及枸杞药食同源产品同时发力,以枸杞中药饮片、枸杞糖肽等深加工产品为依托,鼓励企业开展“药”字号、“健”字号申报,加快实现批量生产,研发生产“枸杞+”、“+枸杞”产品 3 个,持续培育枸杞汁、枸杞糖肽等主打产品 3 个以上。--强化基础试验和实用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舟塔枸杞基础技术集成试验基地建设,继续开展枸杞栽培试验示范、植保等基础试验,加大调查研究,总结配套优质丰产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技术干部实践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大力开展冬春季培训,建立完善枸杞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组建监测预报队伍,全年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不少于 20场次,培训技术骨干 100 人,实用技术人才 1000 人次。2.标准制定与运用。--整理完善现有标准体系。采取“立改废”全面梳理现有标准体系,重构现代枸杞产业标准体系。推行使用《中宁枸杞》标准和《枸杞道地药材标准》,编制《枸杞规范化种植技术手册(2020版)》,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对标生产、规范经营。--强化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严格标准执行,统一技术要求、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工作要求,打造一批中宁标准引领的排头兵。--加大标准推广应用。修订完善与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按种苗繁育、种植栽培、水肥管理、设施制干、分级加工等类别收集整理,形成通俗易懂实用的生产技术操作手册。加大对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指导落实,借助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从业者准确掌握系列配套技术,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提升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水平。3.追溯体系建设与应用。--统一包装标识。不断完善“中宁枸杞”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中宁枸杞”证明商标、标志标识、溯源标志全覆盖。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实行“以地定产,以产核标”,坚决杜绝“少产多卖”。统一发放中宁枸杞质量追溯标识,实现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统一筛选认证。加大对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产业链的质量认证。按照国内外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打造一批标准化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持续推进“两品一标”、GAP、道地中药材、绿色食品认证等认定认证,积极开展道地中药材(枸杞)原产地认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加工环节认证,GMP、BRC、JSC、FDA 等国外认证,新增认证面积 1 万亩。--统一质量检测。支持银川海关中宁检测中心申报国家级枸杞检测中心,引导企业、基地,加大枸杞农残速测设备应用,提高自检率,为企业收购合格产品提供依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免费检测,推行市场准入,实行入市必检,只要符合枸杞质量安全标准的,可进入中宁市场销售。4.枸杞文化建设与推广。--传承弘扬枸杞文化。充分挖掘“中宁枸杞”中药上品文化、农耕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和历史故事,创作一批枸杞影视、文学、书画、音乐、动漫、摄影、微电影、枸杞盆景等文化作品。加快《中宁枸杞志》的编著工作,开展根雕、盆景、剪纸等工艺品及手机视频彩铃的开发制作。配合办好“百家媒体中国枸杞行”“全国知名药师医师道地宁夏枸杞养生保健文化交流活动”。2021 年,创作枸杞作品 50 件,枸杞盆栽、盆景发展到 3000 盆,面向全社会征集宣传中宁枸杞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手机视频彩铃,并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及企业中全面推广使用。--讲好中宁枸杞故事。讲好每一个“老”字号、“原”字号和百年传承历史故事,用故事铸就中宁枸杞之“魂”,用故事沉淀中宁枸杞的精、气、神,焕发出枸杞文化新时代价值。鼓励企业开展追根溯源活动,讲好中宁枸杞故事,提高消费者对中宁枸杞的认可度。--发展枸杞休闲旅游。利用中宁枸杞的品牌效应,实施中宁枸杞宣传文化主导战略,开展中宁枸杞为名片的全域旅游,启动建设中宁枸杞产业小镇项目,积极推进中宁枸杞博览馆装修、布展和运营,打造枸杞文化与旅游盛宴。鼓励企业建设观光加工车间、养生馆,启动建设枸杞文化旅游产业园,将中宁打造成为枸杞养生文化城,推动中宁枸杞产业与养生保健、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等融合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枸杞示范庄园评比活动。(二)加快建立功能完备的生产体系5.良种繁育与种质资源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圃。以宁夏杞鑫种业有限公司为主,加大对中宁枸杞良种种源保护。收集特色枸杞古树、野生种、枸杞新品种、新品系和枸杞育种材料等种质资源,对所收集保存的种质资源的生物学特性、生长发育特性、药食用价值等进行深入研究。在舟塔乡建立永久性的枸杞种质资源保护区、七彩枸杞展示区、枸杞古树展示区,收集整理种质材料 120 份以上,面积达 200 亩,打造品种最丰富、资源最集聚的国家枸杞种质资源圃和自治区级枸杞种质资源库。--加大新品种培育。以宁夏杞鑫种业有限公司、中杞公司以及县林场等育苗企业为主体,以培育药材枸杞为主攻方向,建立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种植区,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以专一的良种苗木采穗圃为基础,利用杂交、扦插等技术手段,开展枸杞新品种、新品系的选育和培育工作。加大对宁杞 1号、4 号等老品种的提纯复壮,发挥其稳定高产优势和道地药材属性,扩大繁育面积。加大鲜食、制干、榨汁等专用功能性品种培育力度,选育一批高产、多抗、适宜中宁地区种植的“宁杞”系列优新良种。力争利用 5-7 年时间,集中培育出最适宜中宁种植的优良品种 2-3 个。--开展苗木繁育。按照《枸杞苗木质量》标准(DB64/T676-2010)要求,加大标准化繁育技术应用,加快主栽良种培育,规范苗木管理,严格“三证一签”。重点扶持讲诚信、苗木质量可靠、技术服务到位、无违法经营行为的专业化育苗企业 3 家以上,建立宁杞 1 号、4 号、5 号、7 号、10 号等专一的良种采穗圃 1000 亩,建立良种苗木供应基地 3 个、面积 3000 亩以上,年内出圃优质种苗 3000 万株,确保全县枸杞良种率达到 95%以上。6.标准化生产与社会化服务。--统一标准生产。以标准为引领,从优良品种引种、标准化技术应用、新型机械配套等方面,加大对老园的改造提升和新园的标准化建设。实施“百亩、千亩”枸杞绿色丰产高效示范园创建活动。严格推行产品合格证制度,采取“企业+农户+基地”的订单生产模式,实现枸杞基地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植,2021年订单生产 10 万亩。发挥中宁道地药材核心产区优势,以宁杞 1号、4 号为主打品种,打造道地药材示范基地 2 个、绿色丰产高效示范园 3-5 个。--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按照《中宁枸杞生产操作管理技术规范》,继续推行规模经营、标准种植、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统防统治、设施烘干等综合配套技术,加大信息化气象检测服务和病虫害监测服务有效结合,严格落实“五步法”绿色防控技术,打造高产、高质、高效的标准化种植基地。集成色选、人工拣选、毛发分离、重金属探测、紫外线杀菌、智能化分装为一体的 GMP加工车间,实现产品质量的提升。研发、引进和推广适应新种植模式的高新农业机械,实现农艺农机融合,示范推广“两减一增一提高”技术,增加枸杞单位面积产量。2021 年,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 5 万亩(富硒枸杞示范基地 5 万亩)。发布植保情报 8 期,枸杞气象服务专报 10 期。--深化社会化服务。支持组建一批整形修剪、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专业采摘和制干中心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有偿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从单一环节服务向综合性全程服务发展。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运营。2021 年,新建集中枸杞烘干中心 1 个,新增清洁能源烘干设施 10 座,枸杞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统防统治率、设施制干率均达到 85%以上。7.生产加工与龙头培育。--统筹开发。按照 GMP 药材加工标准,改造提升烘干、分级、色选、包装、仓储、冷藏等车间和设备。加大枸杞低温干燥保鲜、辐照灭杀绿色灭菌项目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枸杞产品初加工技术水平。提高枸杞汁、酒等深加工产能,提升枸杞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车间,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快枸杞产业集团 1 万吨枸杞深加工项目、全通公司枸杞阿胶项目的落地实施,力争 2021 年 6 月底投入生产。支持和鼓励深加工企业将新产品逐步推向市场。年内鲜果直接销售 1000 吨以上,转化鲜果 2 万吨以上,枸杞加工转化率达 35%。--壮大龙头企业集群。发挥中宁枸杞产业集团国有企业的扛 旗作用,创新融资环境,积极引进资金实力雄厚、营销网络健全的国内百强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加大国家级、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培育。构建“龙头拓市场、市场牵企业、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链经营模式,引领枸杞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2021 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 1 家、自治区龙头企业 2家。力争 3-5 年内培育 1-2 家中宁枸杞上市公司。--加快枸杞高新科技园区建设。以产业园区为支撑,进一步提高完善新水农产品加工园区和枸杞加工城承载力和科技装备水平,规划建设中宁枸杞高新技术产业园,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通过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统筹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布局,集中打造高精尖的枸杞产业集群,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条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形成东连枸杞加工城、南接枸杞特色小镇、西临标准化枸杞种植园、北通枸杞交易中心的全域集聚园区。(三)加快建立充满活力的经营体系8.强化品牌建设与保护。--壮大品牌集群。着力打造“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统一公用品牌形象。鼓励指导企业打造自主品牌,采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商标品牌”商标模式,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品牌,使地理标志品牌与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形成合力,以大品牌带小品牌,通过知识产权属性来保护“中宁枸杞”集群品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宁”字号、“老”字号、“原”字号枸杞品牌。--提高中宁枸杞品牌影响力。持续办好第四届枸杞产业博览会,提高博览会、采摘节、高峰论坛“一会一节一论坛”水平,通过枸杞新成果新产品、专用机械、加工包装、文化传承等展示展销,促进经贸洽谈、交流合作、购销对接、文创对接等,努力将枸杞产业博览会打造成国家级枸杞健康养生行业的“风向标”。加强与央视、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提升“中宁枸杞”知名度和影响力。统一使用“中宁枸杞,道地珍品”、“每天吃一点,健康多一点”的宣传用语,打好道地牌、原产地牌、质量安全牌,全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组合牌。--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商标法》及《“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强化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的监管,按照《中宁枸杞包装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统一优化产品包装,在强制推广使用“中宁枸杞”统一标识的基础上,开发更多便于携带、辨识度高、直观反映产品功效、体现枸杞特色文化、迎合各年龄段人群喜好的包装物,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加大枸杞企业诚信监管,按照“一企一册”,建立枸杞企业诚信档案,从企业资金管理、诚信经营、社会责任以及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价,严格惩戒,对引领产业健康发展的企业在项目、资金等方面进行支持。--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中宁枸杞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乡镇执法机构的联动作用,推进枸杞质量安全监管县乡村网格化“三级全覆盖”,严厉查处打击违法销售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商标侵权、假冒中宁枸杞销售、擅自制作销售及滥用中宁枸杞包装物、假冒标识和不按规定使用标识等行为。建立中宁枸杞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中宁枸杞”品牌线上维权和区内外打假整治行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加大违法经营曝光力度,形成共同保护中宁枸杞品牌合力。9.市场经营与渠道建设。--统筹市场。实行市场划区专营,建立片区联营专卖店。鼓励枸杞龙头企业积极与华润万家、王老吉、蒙牛等国内百强企业合作,开拓高端市场和大型社区驻点批发、社区到点零配等业务。进一步强化与中国药店、国药集团合作,充分利用中国药店旗下的医药连锁企业、药超、药店,建店建柜,拓展中宁枸杞在医药渠道的销售,2021 年新增专卖店(专柜)200 个。加大对终端销售的扶持力度,在中宁枸杞产业综合实力还达不到高举高打、花重金广泛深入持久宣传的情况下,鼓励企业打造磨砺专业化营销团队(业界所称狼性团队),紧密配合政府及企业开展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鼓励销售人员走出企业、走出家门,走进市场、社区、商超、柜台,走入消费者中,以全国中等收入群体为主攻方向,坚持不懈以中宁枸杞的产品、包装、功效、辨别及食用方法等,教育消费者认识、认知、食用、推广中宁枸杞,实现好产品卖上好价格,有效提高中宁枸杞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统一价格控销。建立以枸杞集团为主、联结其他民营企业的合作机制,推行“营销企业+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实行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品牌标识的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强化产品质量,持续开展保护价收购和指导价销售,确保茨农收益,进一步规范中宁枸杞保真仓运营与管理,提高整体运用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根据农业农村部与自治区政府共同建设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的要求,完成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的规划编制上报,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并开工建设。将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打造成集枸杞文化展示、贸易洽谈、产品交易、商务会展、电子结算、仓储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性枸杞专业市场,提升交易市场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电子交易所的建设和挂牌运营。以枸杞产业集团为龙头,将中宁枸杞官方直销中心打造成为全区的旅游景点和中宁枸杞向外展示的窗口。--大力发展电商。依托电商产业园、仓储物流分拨中心,运用新媒体和现代营销方式,通过网红直播带货、领导站台推介等系列活动,拓宽枸杞产业线上销售渠道,促进生产、经营、消费无缝对接,年内中宁枸杞线上交易额达 30 亿元。10.行业协会建设与引领。充分发挥枸杞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专业性规范与自律管理,以诚信守信为本,使协会真正成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延伸政府服务产业的触觉,为中宁枸杞产业整合发展起到组织和引领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业管理及产业发展座谈会、理事会、会员大 会等。主动为会员提供枸杞苗木繁育、种植、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的政策、信息、资金、技术服务;配合政府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保护“中宁枸杞”品牌;组织会员开展区内外考察、交流和产品推荐展销活动;帮助会员与科研、人才等机构联系,引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发挥好“中宁枸杞定价委员会”作用,为全县推进“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营造公平、公正的购销环境。带领全行业千方百计提高“中宁枸杞”知名度,推进中宁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全面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树立推动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聚力推进工作。县推进枸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枸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枸杞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深刻领会精神,认真对照安排意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和有效整合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县财政扶持资金,加大对新植枸杞的投入,从土地流转、吸引人才、种苗供应、田间种植、农资供应、设施烘干、鲜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扶持和补助,对企业积极开展深加工研发和市场开拓给予大力扶持。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建立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多元化的 融资渠道,鼓励、吸引企业等市场主体增加对枸杞产业化经营的投入。三是加强金融、税收、保险业对枸杞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借助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利用中宁枸杞产业发展基金、主板、创业板、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拓展产业融资渠道。(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意见情况的督查,要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硬、执行不力的单位,限期要求其整改。
2021-06-17 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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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中宁县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为推进中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枸杞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一、良种繁育1.建立中宁枸杞种质资源保护圃,持续收集和引进区内外枸杞种质资源,开展品种及资源保护、研究和新品种选育,面积达到 30 亩以上,并具有区级以上枸杞良种苗木繁育资质的经营主体,每年给予以奖代补 30 万元。2.建有良种采穗圃 500 亩以上,育苗面积 500 亩以上,年出圃销售优良苗木 500 万株以上,具有自治区级以上良种苗木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每个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 30 万元。二、标准化建设3.扶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融合配套的标准化基地,经验收合格,对新植面积达到 30 亩以上,每亩补助 5000 元,分三年实施。其中:第一年 2500 元/亩,第二年 1500 元/亩,第三年 1000 元/亩;退出压砂地新植枸杞的乡镇,每方水费高于 2 元的地区,每亩按照 200 元标准进行补助,连续补贴三年。4.开展道地药材、有机、GAP 等基地认证,新获得认证证书的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 5 万元。新取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补助 2 万元。三、基础设施建设5.新购置变压器解决基地烘干、供水等问题,规模达到 200亩以上的枸杞经营主体,对购置的变压器一次性给予 30%的补助,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以购置发票为依据)。6.自建基地的企业(合作社),新建节能烘干设施,对没有纳入农机具补贴的,参照农机具补贴的标准给予补贴;根据种植基地需要新购置植保、除草、施肥等新型农机具的枸杞经营主体(限于本县使用),对没有纳入农机具补贴的,参照农机具补贴的标准给予补贴。四、社会化服务7.新建节能烘干中心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合作社),日烘干鲜果能力达到 20 吨以上,年累计烘干鲜果量达到 500 吨以上,一次性以奖代补 30 万元;日烘干鲜果能力达到 30 吨以上的,年累计烘干鲜果量达到 800 吨以上,一次性以奖代补 60 万元。8.鼓励组建枸杞社会化服务联合体,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整形修剪、中耕除草等服务项目,具有专业服务人员且固定服务面积达 1000 亩以上、产品检测合格,得到服务对象认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年给予以奖代补 10 万元。9.自建基地 30 亩以上、茨龄达 4 年以上的老基地,配套生产机械、自行开展整形修剪、统防统治、农机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每年每亩给予补助 100 元,每个基地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连续补助三年。10.经纪人组织县外的劳动力到我县进行枸杞采摘,劳务人员达到 50 人以上、累计务工天数 20 天以上,按照引进的人数,每引进一人给予经纪人 50 元补助。经纪人组织喊叫水、徐套、大战场、太阳梁山区乡镇群众到川区进行枸杞采摘,享受以上政策。五、科技创新11.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对企业转化的专利成果或购买专利成果,年内转化中宁枸杞鲜果 1000 吨(干果 200 吨)以上、当年推出新产品销售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以奖代补 50 万元;销售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以奖代补 100 万元;销售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以奖代补 200 万元。(以企业单品实际销售发票为依据)。12.积极引导企业开展 “药”字号、“健”字号产品申报,对取得“药”字号证书的一次性补助 300 万元,对取得“健”字号证书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补助5 万元。六、加工生产13.企业新建 GMP 加工车间并取得 GMP 证书,一次性以奖代补 30 万元。14.支持鼓励企业对接基地发展订单农业,进行保护价收购,年收购加工转化中宁枸杞鲜果 150 吨以上,收购价每公斤不低于12 元,每公斤补助 1 元;干果收购价每公斤不低于 60 元,每公斤补助 2 元。15.鼓励经营主体对中宁枸杞干果进行辐照灭杀,每吨补助 200 元。七、追溯体系16.企业应用物联网进行实时追溯,并进入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给予物联网设备投入资金 30%的补助;完善优化大数据管控平台发挥公共作用,给予费用 30%的补助(以当年实际发票核算为主);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商标准用企业加贴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码,每个追溯码补贴 0.03 元。17.与银川海关技术中心联合对中宁枸杞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银川海关技术中心和县政府各承担一半,预计每年政府补助费用 300 万元。八、品牌建设18.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到区外采取推介洽谈会、贸易展销会等形式或采用新媒体开展“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宣传,给予宣传推广费 20%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 50万元;在央视及北京、上海、广东、湖南、山东等省级电视台进行中宁枸杞及系列产品营销宣传的,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 100 万元。经营主体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计和使用枸杞产品包装物,不按规定设计和使用者不得享受任何政策。九、人才培养19.建立中宁枸杞人才储备库,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开展实用人才技能培训,开展枸杞基础试验研究,加大对山区乡镇枸杞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每年设立扶持资金 100 万元。十、融合发展20.鼓励企业打造集种植、观光、加工、研发、文旅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参与中宁枸杞小镇、高新技术创新示范园、现代农业(枸杞)产业园、三产服务及仓储物流类等产业集群项目的建设,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 500 万元(含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 6%的奖励扶持;投资总额在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 8%的奖励扶持;投资总额在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 10%的奖励扶持,最高额度为 1000 万元。本政策自 2021 年起执行,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1-06-17 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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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枸杞包装物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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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做实做强枸杞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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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枸杞高端产业链

2021-06-17 16: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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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中宁政规发〔2020〕2 号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委和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中宁县人民政府2020 年 8 月 11 日(此件公开发布)- 1 -- 2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维护商标信誉,充分发挥“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品牌带动作用,依法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宁枸杞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中宁枸杞”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经典行楷繁体“中宁枸杞”、大写英文 THE LYCIUMCHINENSE OF ZHONGNING 字样共同组成横放式标识体,字间有间距,具体书写格式如下:第三条“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宁县- 3 -枸杞生产管理站(以下简称商标注册人),也是“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第四条 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须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经商标注册人审查同意的签订《“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颁发《“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后使用。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第二章商标的使用条件第五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原料生产地域范围是东经 105°16′04"-106°04′11",北纬 36°54′09"-37°44′19"之间,南北长约 60 公里,东西宽约 50 公里。在黄河与清水河交汇形成的三角洲地带,具体为中宁县境内东起白马乡西至徐套乡,南起徐套乡北至石空镇约 3000 平方公里的区域。第六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枸杞原料生产技术规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种植规范标准。第七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质量需符合现行《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BS64/ 00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和《DB64/T 1640 中宁枸杞》标准要求。- 4 -第八条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现行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第九条申请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自建或对接 200 亩以上基本连片的标准化枸杞原料生产基地(对接枸杞基地需经过所辖乡镇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地GPS 坐标点、面积及茨龄等),对接基地签订购销合同;1000 亩以上的基地可以划分为若干个 200 亩以上基地申请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无自建基地或对接基地者可自愿与中宁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三)自建或对接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料种植过程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产品加工过程符合现行《GB 14881 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标准要求。2.对接连片种植的农户基地,企业与对接所有农户签订病虫害统防统治或与第三方专业统防公司共同签订病虫害统防统治合同。(四)在申请延续使用商标时,需提供收购合格产品的购销发票或银行票据复印件、3 批次具有 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枸杞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可以拒绝- 5 -收购。(五)商标被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包装物图样,包装物图样由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图案(长城图案)、“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矢量图等组成;(六)取得 SC 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GMP 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七)无注册商标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户申请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自愿订购中宁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品干果,取得“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资格。(八)商标被许可人必须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遵守平台管理,定期更新上传真实溯源信息,并在产品包装上加贴追溯标识。第十条申请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应向中宁县政务中心“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政审批代办窗口递交以下材料:(一)《“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枸杞生产基地 GPS 坐标点(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枸杞生产技术推广站、机械站、企业站、商标办至少三- 6 -名以上人员签字),对接枸杞基地必须经过乡镇公示;(四)申请人商标注册证(第 5 类商标注册证,勾选枸杞、药用原料药或中草药类目之一)、包装物图案样本原件及复印件;(五)SC 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 GMP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六)枸杞病虫害统防统治设备、烘干设备照片;(七)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使用合同。第十一条行政审批代办窗口自收到商标使用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上传,由商标注册人进行实地综合审查,并上传审查意见。第十二条符合商标使用条件者,代办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以下事项:(一)签订《“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二)领取《“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第十三条不符合商标使用条件者,代办窗口一次性提出补充资料修改意见。申请人完善资料后可以重新提出使用申请。第十四条申请人未获准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查意见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第三章商标的使用- 7 -第十五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商标被许可人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代办窗口申请延续使用。对逾期不延续的,视其自动放弃“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由商标注册人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第十六条商标被许可人必须保证使用“中宁枸杞”商标的产品质量。商标注册人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商标被许可人的产品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商标注册人有权终止商标使用者商标许可权。商标注册人每年 5 月 30 日前在宁夏日报公示合格“中宁枸杞”地理标志商标许可单位名录。第十七条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在商品包装物醒目位置规范印制“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企业注册商标,所标注内容符合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第十八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可采取手机扫描二维码、上网查询等方式查询产品真伪,实现枸杞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第十九条商标被许可人必须接受商标注册人定期不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的巡查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中宁枸杞”商标侵权案件,维护“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被许可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十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负责“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许可使用和管理;(二)维护“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三)宣传和保护“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形象;(四)指导代办窗口受理“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协助做好综合审查、核发准用证等;(五)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物实行备案管理;(六)对商标被许可人的包装物、产品质量等进行跟踪监管,产品抽检每年不少于两次;(七)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及其他违法案件。(八)按照枸杞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核实准用企业信用体系考核结果,通报相关情况,落实贷款、项目补贴等。第二十一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自觉维护“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形象;(二)规范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得改变“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图形和字样;- 8 -(三)指定专人负责“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管理和使用,不得再许可他人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四)严格管理“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物,不得出售、出租、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五)建立“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印制、使用台账制度,包装物按要求加贴质量安全追溯标识。准确登记包装物的规格、数量、型号、去向、使用日期等信息;(六)接受商标注册人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许可管理,服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七)按照枸杞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主动履行合同信用、行业信用、社会信用,努力做大做强枸杞产业。第二十二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可以按照中宁枸杞包装物统一图案进行包装物设计(拜杞、仙鹤衔杞为特优、杞农为特级、茶坊庙为甲级),也可以进行个性化包装物外观设计,但是包装物上必须突显中宁枸杞商标字样及中宁枸杞 LOGO。设计稿报商标注册人审核、备案、许可后,方可印制和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在使用包装物时,需经商标注册人进行登记、备案,并按核定的数量领取“中宁枸杞”证明商标质量安全追溯标识码。包装物应符合 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9 -- 10 -第二十三条商标注册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物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擅自印制和滥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物及其他不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第四章商标的保护第二十四条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二十五条商标被许可人在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过程中有以下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将非中宁产地的枸杞装入“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物中销售的;(二)因包装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被依法查处,或者媒体曝光引起消费者索赔的。商标注册人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解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收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取消“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资格。第二十六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擅自在枸杞产品及包装物上印制、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近似的字样标志。针对擅自印制、销售“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 11 -包装物,或者擅自在枸杞产品包装上标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似图形、字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被查处人不服查处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从事商标使用管理、监管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至 2025年 9 月 30 日止。《“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中宁党办发〔2017〕51 号)同时废止。- 12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区属驻中宁各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 8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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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

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规范枸杞种植、生产、加工及流通等环节秩序,保障枸杞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中宁枸杞”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确保枸杞产业健康、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种植环节的枸杞质量安全监管。广大枸杞企业、合作社、茨农要牢固树立枸杞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宁枸杞生产管理规范》和《中宁枸杞标准》等技术规范,做好枸杞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工作,科学管理茨园和防治病虫害,使用有机肥,发展绿色、有机食品枸杞生产,严禁非法使用制干剂、食品添加剂、杀虫剂等,从源头上确保枸杞质量安全。二、严格农药经营网点依法规范经营。各农药经营网点要加强农资销售标准化经营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以及茨园可使用的农药种类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向枸杞企业、合作社和茨农销售禁止使用的农药。同时,要按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指导枸杞企业、合作社和茨农安全用药,严控采摘安全间隔期。对禁用农药不予上架摆放、销售,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三、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枸杞质量安全监管。枸杞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枸杞生产经营,有必备生产条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着装上岗,建立营销台账和枸杞销售流向记录,采购、生产、检验、销售记录真实、流向清楚,切实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严格进行生产;要保持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确保设备设施干净整洁,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不达标枸杞。坚决杜绝“中宁枸杞”商标侵权行为、标识标签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现象。四、整顿和规范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市场开办方和场内经营者“两个主体责任”。市场开办方要与市场经营户签订枸杞质量安全协议,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枸杞质量安全检测,入市必检,提升枸杞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压级压价、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商标侵权、包装及标签标识违法违规等行为。经营者必须按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散装枸杞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必须按要求穿着白大褂、戴口罩和医用手套,保持店内和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洁净;必须按要求依法规范使用枸杞包装物,自觉维护“中宁枸杞”品牌形象。五、规范枸杞销售行为和包装标签标识。各商超超市、商铺、专卖店销售的枸杞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DBS64/001-2017)、《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枸杞。销售散装枸杞必须在销售门店、摊点及包装容器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所销售枸杞的品名、产地、价格等基本信息,严禁虚假标注品名、产地,严禁不明码标价。预包装枸杞外包装及其标签要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等内容,严禁假冒他人枸杞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厂名、厂址。六、规范“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管理。凡取得“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资格的企业,不得经营不符合《“中宁枸杞”标准》(DBS64/T1640-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DBS64/001-2017)的产品,必须使用统一设计的中宁枸杞专利包装物,所使用的包装物必须经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印制使用,并加贴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统一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凡不属中宁枸杞的,不得使用带有“中宁枸杞”字样的包装物。未经注册人许可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印制、销售、使用“中宁枸杞”字样的包装物,不得以“中宁枸杞”或与之相近似的名称或名义参与中宁枸杞经营活动。七、加大执法力度。违反本通告上述条款的,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随机抽样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予以没收、销毁,案情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寻衅滋事、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严惩。八、推行建立以质量安全管理、诚实经营为核心的枸杞企业诚信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每年年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进行诚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九、各经营单位要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形象。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设立举报电话,并对举报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0955-5795330县农业农村局0955-5034029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0955-5031841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规范枸杞种植、生产、加工及流通等环节秩序,保障枸杞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中宁枸杞”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确保枸杞产业健康、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种植环节的枸杞质量安全监管。广大枸杞企业、合作社、茨农要牢固树立枸杞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宁枸杞生产管理规范》和《中宁枸杞标准》等技术规范,做好枸杞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工作,科学管理茨园和防治病虫害,使用有机肥,发展绿色、有机食品枸杞生产,严禁非法使用制干剂、食品添加剂、杀虫剂等,从源头上确保枸杞质量安全。二、严格农药经营网点依法规范经营。各农药经营网点要加强农资销售标准化经营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以及茨园可使用的农药种类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向枸杞企业、合作社和茨农销售禁止使用的农药。同时,要按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指导枸杞企业、合作社和茨农安全用药,严控采摘安全间隔期。对禁用农药不予上架摆放、销售,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三、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枸杞质量安全监管。枸杞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枸杞生产经营,有必备生产条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着装上岗,建立营销台账和枸杞销售流向记录,采购、生产、检验、销售记录真实、流向清楚,切实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严格进行生产;要保持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确保设备设施干净整洁,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不达标枸杞。坚决杜绝“中宁枸杞”商标侵权行为、标识标签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现象。四、整顿和规范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市场开办方和场内经营者“两个主体责任”。市场开办方要与市场经营户签订枸杞质量安全协议,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枸杞质量安全检测,入市必检,提升枸杞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压级压价、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商标侵权、包装及标签标识违法违规等行为。经营者必须按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散装枸杞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必须按要求穿着白大褂、戴口罩和医用手套,保持店内和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洁净;必须按要求依法规范使用枸杞包装物,自觉维护“中宁枸杞”品牌形象。五、规范枸杞销售行为和包装标签标识。各商超超市、商铺、专卖店销售的枸杞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DBS64/001-2017)、《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枸杞。销售散装枸杞必须在销售门店、摊点及包装容器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所销售枸杞的品名、产地、价格等基本信息,严禁虚假标注品名、产地,严禁不明码标价。预包装枸杞外包装及其标签要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等内容,严禁假冒他人枸杞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厂名、厂址。六、规范“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管理。凡取得“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资格的企业,不得经营不符合《“中宁枸杞”标准》(DBS64/T1640-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DBS64/001-2017)的产品,必须使用统一设计的中宁枸杞专利包装物,所使用的包装物必须经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印制使用,并加贴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统一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凡不属中宁枸杞的,不得使用带有“中宁枸杞”字样的包装物。未经注册人许可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印制、销售、使用“中宁枸杞”字样的包装物,不得以“中宁枸杞”或与之相近似的名称或名义参与中宁枸杞经营活动。七、加大执法力度。违反本通告上述条款的,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随机抽样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予以没收、销毁,案情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寻衅滋事、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严惩。八、推行建立以质量安全管理、诚实经营为核心的枸杞企业诚信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每年年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进行诚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2021-06-17 1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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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制度实施方案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中宁农业农村发〔2020〕33号 关于印发《中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属有关单位,市场监管局属有关单位,各农业生产主体、经销主体: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精神,为了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控自检、自我承诺,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将《试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附件:中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中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创新,是农产品上市流通的“身份证”,对于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控自检、自我承诺,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宁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压实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在全县稳步试行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合格证和质量追溯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合格证制度全区“一盘棋”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实现试行范围内农产品品类及规模农业生产主体全覆盖,实现县内、区内、省际之间通查通识。(二)突出重点,逐步完善。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隐患较多的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品类,以商品化程度高、辐射面广的农产品生产者为重点主体,注重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推进区域内农产品及生产主体实现全覆盖。(三)科学统筹,积极创新。从我县实际出发,科学统筹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式,整合资源、完善功能,与合格证达到有效衔接。推广符合本地实际,且可操作的不同形式的合格证,完善信息采录、标识管理和日常监管,实现信息互通互享,提高监管效能。(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枸杞产业等部门做好相关产业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对接工作,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引导支持农产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查验合格证,逐步形成市场倒逼机制。三、试行范围(一)试行区域:全县范围。(二)试行时间:2020年4月-2022年底。(三)试行主体1、全县“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业生产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等;4、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小农户、个体经营户等。(四)试行品类:蔬菜(白菜、茄子、番茄、辣椒等);枸杞;水果(硒砂瓜、甜瓜、苹果、红枣等);畜禽(牛奶、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等);禽蛋(鸡蛋等);水产品。四、开具要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安全合格承诺证。(一)基本样式1、纸质样式。合格证基本样式参照全国统一合格证样式(见附件1),颜色统一为白底黑字,由生产经营者按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模板要求自主印刷填写使用。2、电子样式。在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合格证统一样式,优化和完善功能,实现合格证电子化。3、表现形式。合格证统一实行数字编码管理,生产者的编号由相关农产品管理服务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协同生产主体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依据相关农产品管理服务单位提供的分类管理台账,建立全县的管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生产者,在合格证上可加印防伪标识、注册商标、品牌LOGO、产品检测结果、追溯码二维码等信息。(二)合格证内容: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编号、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编号为:64052+农产品名称汉语拼音小写第一个字母+生产者(法人)身份证号自出生日期起后面的12位数字组成。如:硒砂瓜 64052xsg19780512xxxx 。(三)承诺内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出具合格证时,须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承诺,作为合格证内容的重要部分进行显著标示(勾选)。承诺事项包括: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四)开具方式: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是开具出具合格证的主体。纸质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探索使用电子合格证。(五)开具单元1、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2、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试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3、鼓励支持小散农户进行交易时开具合格证。若小散户农产品由收购商集中收购上市,必须开具合格证,开具主体是产地收购商,开具的方式与生产主体等同。五、工作措施(一)建立主体名录。摸清和建立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者、市场经营者名录,以县为单元,建立相关行业及全行业主体名录数据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枸杞产业等部门负责摸清和建立辖区内本行业农产品生产者、市场经营者名录数据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摸清和建立辖区内各类蔬菜(包括硒砂瓜、甜瓜等)“二品一标”生产者名录;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摸清和建立辖区内“二品一标”枸杞生产者名录;自然资源局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摸清和建立辖区内“二品一标”苹果、红枣等水果生产者名录;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摸清和建立辖区内畜禽、禽蛋及水产品“二品一标”生产者名录;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摸清和建立辖区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名录;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摸清和建立辖区内“二品一标”农民合作社名录;市场监管部门摸清和建立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个体经营店等市场经营者名录),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依据各部门单位提供的行业主体名录汇总建立全县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名录数据库,确保试行范围主体全面覆盖。同时,建立电子化主体名录,实现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二)开展培训指导。农业农村、枸杞产业、自然资源部门相关业务中心要采取专题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形式,加强对试行生产主体的培训指导,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试行主体培训全覆盖,加强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等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人至少接受一次培训,确保合格证规范使用、查验有据。(三)集中宣传引导。农业农村、枸杞产业、自然资源部门相关业务中心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科室要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彩图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合格证制度,做到醒目易懂。协调融媒体中心制作播放合格证宣传片,宣传合格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发挥乡镇网格员、村两委的作用,发放合格证告知书、明白纸,共同营造全社会推行合格证的良好氛围。(四)强化部门协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枸杞产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业务中心要紧密协作,推动合格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主动开具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采购者、销售者加强合格证查验,保证农产品有序进入市场。(五)加强政策激励。建立合格证与农业项目补贴、产品认证、品牌认定、信用评定等挂钩机制,做到四个“一律不”。对试点范围内,未实行合格证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会,一律不准参与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农业项目评选,一律不准予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一律不准进入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六)强化监督检查。将合格证开具、查验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严查虚假开具、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信用管理。对市场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合格证的,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严肃查处。
2021-06-17 15: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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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2020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 发展扶持政策

中宁县2020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为推进中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枸杞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政策。1.对当年新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按照《中宁枸杞基地生产管理规范》建设的标准化枸杞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1000元。2.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亩施入商品有机肥1吨以上或自制腐熟农家肥2方以上的标准化枸杞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以组织现场验收为准)。3.对严格按照《中宁枸杞》(DB64/ T1640-2019)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DBS64/ 001-2017)生产、签订对接收购合同、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自筹资金完善供电设施的新型经营主体,在供电设施投入正常使用后,对购置变压器的投资额一次性给予50%的补助,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2万元(以购置发票为依据)。4.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清洁能源烘干设施,对新建单台日烘干能力2吨的,每台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不含国家农机具补贴);新建单台日烘干能力2.5吨的,每台一次性补助12万元(不含国家农机具补贴)。5.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成立专业化、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开展农资集采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整形修剪、设施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工作,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年内没有质量投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次性补助运行费10万元。6.对年销售中宁枸杞鲜果1000公斤以上,销售价每公斤不低于160元的新型经营主体,按销售量每公斤补助10元;对年直接收购加工转化中宁枸杞鲜果150吨以上,收购价每公斤不低于12元的新型经营主体,按收购量每公斤补助1元。7.支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与县内枸杞基地签定订单,以保护价进行收购的,按收购量每公斤补助2元。8.支持鼓励开展枸杞深加工,对县内企业使用中宁枸杞原料(订单实际收购量)占比达到30%以上、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自主品牌的单品,按实际销售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以企业单品实际销售发票为依据)。9.支持建设中宁枸杞及其系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建立田间物联网,实现产品实时追溯的新型经营主体,按企业自筹投资额一次性给予30%的补助;对建立大数据管控平台的,按企业自筹平台建设费一次性给予30%的补助;对纳入中宁枸杞及其系列产品追溯平台,统一使用“中宁枸杞”和中宁枸杞深加工产品质量追溯码的,每个追溯码补贴0.03元。10.支持经营主体利用线下资源和线上平台开展“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自主品牌的推广活动,按合同额度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在央视及广东、湖南、山东、北京等知名电视台进行中宁枸杞产品营销宣传的,按广告费用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11.大力实施中宁枸杞“百城千店”行动计划。对按照“统一门头牌匾、统一展柜形象、统一最低指导价销售、统一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码”标准新建的专卖店,连续运营2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按使用面积20平米、50平米、100平米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2.支持鼓励开发具有中宁枸杞鲜明特点和特色的枸杞文化产品,如根雕、刺绣、书画、摄影等,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对培育枸杞盆景200盆以上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本政策具体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附件:中宁县2020年枸杞产业扶持政策考核细则    附件中宁县2020年枸杞产业扶持政策考核细则序号扶持政策考核细则1对当年新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按照《中宁枸杞基地生产管理规范》建设的标准化枸杞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1000元。(1)栽培品种以审定的优良品种宁杞1号、5号、7号、10号等,苗木纯度达到90%以上;(2)每年对成活率和保存率进行验收,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3)签订订单生产协议,并实施订单收购;(4)签订种植经营承诺书。2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亩施入商品有机肥1吨以上或自制腐熟农家肥2方以上的标准化枸杞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以组织现场验收为准)。(1)每个基地必须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并实施。(2)对采购有机肥的提供供肥合同及发票、对自制农家肥的须向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报备,在施入过程须经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包片技术干部现场验收、检查;(3)签订订单生产协议,并实施订单收购;(4)档案资料包括图片资料及生产记录完备。3对严格按照《中宁枸杞》(DB64/ T1640-2019)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DBS64/ 001-2017)生产、签订对接收购合同、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自筹资金完善供电设施的新型经营主体,在供电设施投入正常使用后,对购置变压器的投资额一次性给予50%的补助,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2万元。(以购置发票为依据)。(1)对种植面积进行核实;(2)对投入资金进行核实,由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乡镇联合供电局进行调查核实其自筹投资额度,按核实结果支付资金。4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清洁能源烘干设施,对新建单台日烘干能力2吨的,每台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不含国家农机具补贴);新建单台日烘干能力2.5吨的,每台一次性补助12万元(不含国家农机具补贴)。联合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以验收结果为主。5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成立专业化、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开展农资集采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整形修剪、设施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工作,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年内没有质量投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次性补助运行费10万元。(1)签订的服务协议;(2)日常现场检查;(3)服务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6对年销售中宁枸杞鲜果1000公斤以上,销售价每公斤不低于160元的新型经营主体,按销售量每公斤补助10元;对年直接收购加工转化中宁枸杞鲜果150吨以上,收购价每公斤不低于12元的新型经营主体,按收购量每公斤补助1元。提供销售发票、收购记录、收购票据、银行付款流水,进行现场抽查7支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与县内基地签定订单,以保护价进行收购的,按收购量每公斤补助2元。以对接合同、收购票据和银行付款流水为依据8支持鼓励开展枸杞深加工,对县内企业使用中宁枸杞原料(订单实际收购量)占比达到30%以上、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自主品牌的单品,按实际销售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以企业单品实际销售发票为依据)。使用中宁枸杞原料占比30%以上,单品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销售额的10%给予补贴,以企业实际销售发票为依据。9支持建设中宁枸杞及其系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建立田间物联网,实现产品实时追溯的新型经营主体,按企业自筹投资额一次性给予30%的补助;对建立大数据管控平台的,按企业自筹建设费一次性给予30%的补助;对纳入中宁枸杞及其系列产品追溯平台,统一使用中宁枸杞和中宁枸杞深加工产品质量追溯码的,每个追溯码补贴0.03元。物联网和大数据管控平台建设以企业自筹投资的发票为依据;质量追溯标识根据“以地定产、以产核标”的标识数量和购买标识的发票为依据。10支持经营主体利用线下资源和线上平台开展“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自主品牌的推广活动,按合同额度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在央视及省级电视台进行中宁枸杞产品营销宣传的,按广告费用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以推广活动合同、费用发票为依据。11大力实施中宁枸杞“百城千店”行动计划。对按照“统一门头牌匾、统一展柜形象、统一最低指导价销售、统一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码”标准新建的专卖店,连续运营2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按使用面积20平米、50平米、100平米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所建专卖店门头是否按照要求制作;以使用面积为依据(参考房屋产权证);按照店内装修是否有中宁枸杞文化元素、展柜是否按照要求制作;所销售枸杞产品是否加贴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店内货物陈列是否干净有序。12支持鼓励开发具有中宁枸杞鲜明特点和特色的枸杞文化产品,如根雕、刺绣、书画、摄影等,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对培育枸杞盆景200盆以上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年度目标任务:新开发枸杞根雕式样5个,每个制作5个以上;新制作枸杞刺绣作品5幅,每幅制作2个以上;枸杞剪纸作品各式图案10幅,每幅制作5个以上;书法作品,选择各种字体的有代表性书法作品20幅以上;制作具有观赏性的各式盆景每个式样5个,每个样式2盆以上;绘制体现中宁枸杞特色的作品10个,每个2幅以上;拍摄中宁枸杞种植、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摄影作品20个以上;制作枸杞工艺品式样5种,每种2个以上;撰写关于中宁枸杞文化历史的宣传作品10篇以上。以上作品以现场组织专家验收为主。培育枸杞盆景200盆以上,以实地验收为主。
2021-06-17 15: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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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枸杞控销方案

中宁枸杞控销方案 为进一步凸显中宁枸杞的道地性和稀缺性,增强市场竞争力,快速推动品牌价值转换成较高经济价值,实现中宁枸杞优质优价,确保我县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逐步加强中宁枸杞控销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实现产品优化、产业升级,做优做强我县枸杞产业,彰显中宁枸杞药食同源的道地性和稀缺性,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健康产业,成为中国最优质枸杞的代名词,引领中国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让中宁枸杞产品走出去、让企业活起来、让产业红起来、让百姓富起来。利用三年时间,由中宁枸杞产业集团联合县内外其他企业对全县枸杞种植基地进行控购控销。2020年对接种植面积6万亩,收购原料1万吨;2021年对接种植面积8万亩,收购原料1.6万吨;2022年对接种植面积11万亩,收购原料2万吨。2020年按照60元/公斤保护价收购,销售价格按照最低销售指导价执行。2021年、2022年收购保护价和最低销售指导价根据市场培育程度,由县委、政府确定执行价格。三、基本原则1.坚持国有为主、民营协同的原则。以中宁枸杞产业集团(以下简称枸杞集团)为主建立控销平台,联合县内外营销企业协同共同推进,国有企业主“控”、民营企业主“销”,实现控销双轮驱动。2.坚持集约发展、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建立控销监督和自律机制,依托中宁枸杞优质资源和政府背书,整合现有中宁枸杞资源,逐步形成监督和自律相结合、合作和分工相结合、品牌和个性相结合的产业集约化、品牌化、公司化运营。3.坚持道地原产、优质优价的原则。对中宁县域内枸杞基地,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进行全程监测和监督,实现优质优价控购控销。 4.坚持品牌引领、发挥主渠道带动作用的原则。在完善配套控购控销机制的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实行优胜劣汰,巩固现有营销渠道,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实现中宁枸杞种得好、卖价高、品牌响、效益增。四、实施要求1.严格按照《中宁枸杞》(DB64/ T1640-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DBS64/ 001-2017)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指导生产,综合运用先进技术、农艺措施,形成高于其他产区的中宁枸杞独特的生产技术标准。2.规范初加工生产过程,严格按照《中宁枸杞加工管理规范》(NB640322/T004-2015)《枸杞加工企业良好规范》(DB64/T 1648-201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0)高质量提升初加工工艺和环境,形成中宁枸杞的加工标准。3.建立中宁枸杞以医药销售渠道为主,辐射带动其它渠道形成销售网络,让中宁枸杞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4.建设中宁枸杞大数据平台,建立以智慧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体系。5.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从田间到舌尖的全程可追溯系统,让食品、药品安全在枸杞全产业链条中全面落实。6.通过全产业链的管控,实现中宁枸杞掌握行业的定价权、话语权,让中宁枸杞的品牌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五、主要内容(一)种植管控1.摸清全县枸杞种植底数,推行以枸杞集团为主的“营销企业+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形成利益联结,按照《中宁枸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围绕“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进行标准化种植。2.枸杞集团、营销企业和合作社(基地)精准对接,对所有对接基地建档立卡,实行以地定产、以产核标。现有种植户以村为单位自愿加入或者挂靠到相应的合作社,合作社必须如实提供基地的四址、亩数、品种、茨龄、估产等情况,登记造册后经合作社、营销企业负责人签字上报枸杞集团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枸杞集团备案,作为保护价收购的依据。同时由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枸杞集团对该基地进行核产,并根据最终的实际产量核定该基地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的数量。对于企业自建基地,同样由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枸杞集团核定产量,配发追溯标识。3.推行社会化服务。枸杞集团为合作社提供病虫害预测预报、统防统治等全程技术服务,合作社按照技术服务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所对接的基地产品达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DBS64/ 001-2017)。4.实行保护价收购。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指导中宁枸杞价格委员会对合作社(基地)销售的枸杞原料进行合理分级、测算确定保护价收购价格,保护价收购价格确定后由枸杞集团和营销企业进行复核,无异议后按照确定的价格进行收购。同时枸杞集团和营销企业必须制定收购细则和收购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合作社(基地)销售的枸杞原料必须全部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枸杞集团、营销企业按照市场价进行收购。(二)仓储管控1.由枸杞集团牵头建设中宁枸杞保真仓,对入仓产品实行必检制,合格产品可以入仓,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准入仓。企业将通过自检、送检的合格产品(可以是毛货、成品)运送到保真仓,每周发布入库、补仓动态信息和检测报告等。2.建立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对入仓产品统一标识、统一包装、合理分布、分级销售,实行电话预约和送货上门,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对消费者的零距离服务,提供价格实惠、优质、安全的中宁枸杞产品,杜绝假冒伪劣,从源头上净化枸杞产品市场。对商标准用企业入仓的枸杞产品由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自建或对接基地面积、产量、备案包装物等要素核定年度销售总量,核准质量追溯标识数量,统一编码。(三)加工管控1.由枸杞集团牵头成立枸杞加工事业部,按照《中宁枸杞加工管理规范》(NB640322/T004-2015)《枸杞加工企业良好规范》(DB64/T 1648-201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0), 面向现有的初加工企业公开择优选定。2.加工事业部对各加工厂厂房建筑面积、加工设备、加工技术、人员素质及内部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后,签订加工合同,核定加工量,约定加工费用。3.加工好的成品干果,按照国家制定的分级标准,统一进行编码,标明身份,进入中宁枸杞保真仓。4.对于企业自建基地所产出的枸杞原料,需按照低于或等于备案产品数量全部进入中宁枸杞保真仓。一旦发现擅自加工仓储本企业基地以外的枸杞,取消“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5.使用中宁枸杞证明商标的营销企业,其自主品牌加工原料必须从中宁枸杞保真仓购进,销售的产品数量不得高于保真仓购买的数量。 (四)市场管控1.中宁枸杞的销售面向所有经销商和消费者,所有经销商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中宁枸杞控销方案等规定。2.中宁枸杞必须按照实际分级定价后的最低销售指导价,由枸杞集团联合企业统一销售。线上销售价格不能低于线下销售价格,建立中宁枸杞销售的专属渠道和主渠道,引导企业抱团闯市场,防止互相压价、恶意竞争,体现中宁枸杞的稀缺性,真正让好产品卖出好价格。3.中宁枸杞保持现有营销渠道不变,销售格局不乱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维持现有合作销售企业的区域不变。杜绝一个经销商,几个供应商相互压价挖墙角的现象。鼓励企业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营销推广,邀请网红、大咖代言,利用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开展订购式、会员制新型营销,开拓中高端市场。4.经销企业、终端连锁、加工企业可到枸杞集团直接订货(毛货或成品)。枸杞集团管控出货实行现款制和账期制。外地经销商采取现款制,本地企业实行现款现货和现货账期两种办法,价格有差异,账期必须按枸杞集团平台制定的规则进行。5.发挥枸杞集团和营销企业的优势,召开中宁枸杞采购商竞拍活动,每年借助枸杞博览会邀请全国的经销商参加中宁枸杞售卖竞拍。(五)监督管控1.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枸杞种植、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紧密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到批批检测、件件跟综,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保障枸杞产品质量安全。2.包装物监管。实行包装物备案制度,大力宣传新设计的“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及统一包装物,坚决取缔未经授权的带有中宁枸杞字样的一切包装物。3.质量追溯监管。充分发挥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zn.s315.net)的保甄功能,严格质量追溯标识的管理,将追溯标识的唯一性转化为中宁枸杞真品的唯一识别码和“身份证”,广泛宣传。4.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打假。结合知识产权“双打”行动,充分利用已申请的注册商标、外观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发挥商标注册人、专利权利人的主体作用,保护中宁枸杞商标;开展中宁枸杞线上线下维权打假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中宁枸杞运营环境。通过查处扩大宣传,使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真正的中宁枸杞。六、品牌宣传品牌是中宁枸杞的核心竞争力,要让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扎根,在巩固现有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方法,针对中宁枸杞的主销市场、主销渠道有目的进行,让中宁枸杞品牌聚焦市场、聚焦营销主体、聚焦消费者。1.突出宣传主题。利用各种媒体向从事中宁枸杞生产、加工、营销的主体,宣传中宁枸杞控销的意义和做法,种植控品质、加工控标准、销售控假冒,让中宁枸杞监管措施成为对外宣传的最亮名片;加大中宁枸杞保真仓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宣传保真仓直采直营,从源头上保证中宁枸杞的产品质量,提升中宁枸杞的美誉度和知晓度。2.优化宣传策略。市场宣传从各省、市、县三级消费市场入手,鼓励所有经销中宁枸杞的连锁、商超审核制作中宁枸杞宣传片,按照县级、市级、省级给予相应的补助,让市场主体通过宣传,巩固市场,让经销商获得更大的效益,提升中宁枸杞知名度。3.强化市场培育。在全国省、地级市设立主经销商,逐步培育区域销售龙头,同时主经销商也是中宁枸杞省、地级消费市场的监督举报人,接到举报,中宁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及时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接,对假冒中宁枸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4.建立发布制度。中宁枸杞控销体系建立后,每年对所在地区经销主体进行公示,对于销售优秀者予以奖励,并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支持。在各省主要销售市场通过权威媒体定期发布中宁枸杞在当地的专属销售渠道,以政府的公信力激发各经营者的积极性。七、保障机制(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宁县枸杞控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经局、农业农村局、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卫健局、县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宁枸杞控销推进的日常工作。举全县之力确保中宁枸杞控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高薪外聘或选拔当地优秀人才参与中宁枸杞控销工作,同时聘请专业团队,指导中宁枸杞控销的顶层设计,从市场培育、资本运作、品牌建设、宣传推介等方面进行指导策划,实现中宁枸杞控销,确保全县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三)加大资金引入力度。尽快与华夏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超10亿元资金打造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枸杞集团同华夏银行、紫光云签订实施协议,设立中宁枸杞产业互联网平台,主要做好三个金融产品:一是绿色农资贷,农户种植资金短缺问题,按照生产需要,平台将联合银行等机构为农民提供集合信贷一站式服务,简便手续、简化操作、优惠利率,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二是加工贷,对于承担枸杞初加工的企业,按照承接能力大小,按枸杞集团选定的加工企业,分配任务完成订单收购加工,银行根据要求给予贷款。三是收购贷,平台依据签订的保护价产量、价格所需资金全额保证。(四)加大资金支持。市、县政府在项目资金、财政投入、金融贷款、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中宁枸杞控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做出突出贡献、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以奖代补。(五)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包抓领导、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系,保证中宁枸杞控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推进。(六)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协调工作制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枸杞控销过程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保证枸杞控销工作顺利快速推进,切实抓出成效。(七)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对中宁枸杞控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将督查情况上报县委、政府。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严肃问责。附件:中宁枸杞控销实施细则              附件:中宁枸杞控销方案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中宁枸杞控销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增强控销方案的可操作性,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枸杞集团牵头县内外企业共同参与控销的内涵做强做大枸杞产业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全县人民的强烈愿望,去年县委、政府对中宁枸杞产业集团(以下简称枸杞集团)进行了重组,优化了资产结构,划转了大量有效优质资产壮大枸杞集团的势力,使枸杞集团具备了较大的商业融资能力。同时,县委、政府认真总结十多年枸杞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只有让国有企业作为骨干力量,用市场化的手段发展枸杞产业,才是中宁枸杞产业发展的未来,即符合政策,又符合市场规律。因此,这次控销提出以枸杞集团作为控销龙头。枸杞集团虽然具备了许多优势,但也有短板:如没有足够支撑大集团运转的人员,没有仓储、没有渠道。联合中宁及区内外有志之士,共同加入枸杞集团做控销。各企业带着智慧、运营渠道、仓储、经验进入,按照市场运营法则共同合作、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勠力同心,做好控销,做强做大中宁枸杞产业。1.基地对接。由枸杞集团牵头,参与合作的企业必须对接基地,为对接基地提出质量、农残、规格等指标参数要求,确保对接基地生产的枸杞必须按照《中宁枸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NB640322/T 007-2014生产,特别是农残必须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DBS64/ 001-2017的农残标准,确保前端控品质。2.平台合作。以中宁枸杞产业集团为主搭建平台,联合上下游企业参与控销。枸杞集团对接基地以保护价收购。合作企业从枸杞集团购货实行现款制和账期制,在枸杞出现销量紧缺时,优先保证合作成员的权益。3.自建基地运行。自建基地必须向县枸杞中心报备所建基地的基本信息,严格落实“以地定产,以产核标”,享受控销中的优惠政策,要求所产枸杞不低于最低销售指导价自主销售。如销路不畅,同样允许以保护价由枸杞集团收购。坚决杜绝在自行加工运营中收购外地枸杞掺入中宁枸杞进入控销环节,如果发现,坚决取缔“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轻资产运行。枸杞集团租赁现有加工企业仓库或利用国有闲置粮库进行保真仓运行模式。枸杞集团运行需要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计划在本县合作企业现有人员中选调。一方面让这些“熟手”尽量适应工作,另一方面各企业人员也可作为驻集团的代表,向本企业通报枸杞集团的运行情况,监督枸杞集团做好控销工作。二、种植环节实施细则未来一定是优质农产品的时代,品质支撑品牌,品牌拉动价格,良好的品质是支持中宁枸杞产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在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的前提下,通过制订标准、研发创新、大数据平台、智慧农业、各类认证、品牌推广等措施抢先占位,引领全国枸杞产业的发展。1.枸杞集团成立种植管控部。以《中宁枸杞》(DB64/ T1640-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DBS64/ 001-2017、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为引领,修订完善与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按种苗繁育、种植栽培、水肥管理、设施制干、分级加工等类别收集整理,形成通俗、易懂的操作生产技术手册。加大对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指导落实,借助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各枸杞基地开展技术指导,使广大种植户、企业等从业者准确掌握系列配套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各生产环节精准定位、数据精准采集,逐年完善,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逐步建成中宁枸杞智慧农业体系。2.推行“企业+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将现有的种植户以村为单位自愿加入到合作社,形成种植基地,企业与合作社对接,严格按照《中宁枸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NB640322/T 007-2014组织种植,凡是合作社不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产品收购合同,不接受技术指导服务,未按标准生产的不享受保护价收购,且不允许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是控销中宁枸杞的有效手段,严格执行“以地定产、以产核标”的《“中宁枸杞”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所有对接合作社与对接企业共同测算本基地的产量,将产量报县枸杞中心和枸杞集团备案。县枸杞中心和枸杞集团组成基地核产小组,逐一核实各基地产量,并根据最终产量核定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数量,各企业自建基地同等执行。同时加大质量安全追溯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4.推行社会化服务。各枸杞基地全面推行社会化服务,加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监管、考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对于考核合格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5.实行保护价和兜底价收购。2020年按照平均保护价60元/公斤、兜底价46元/公斤进行收购,农残及理化指标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DBS64/ 001-2017),收购保护价和兜底价测算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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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2020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意见

中宁县2020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举全县之力,强力推动枸杞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中宁枸杞”红色品牌影响力,拉动全产业链发展,提升中宁枸杞产业综合竞争力,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绿色立杞、质量兴杞、品牌强杞”的总体要求,做优做强枸杞产业,深入推进产业整合,用好《中宁枸杞》标准和道地枸杞标准,推动枸杞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集研发、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生态“六位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二、目标任务全县新植改造枸杞1万亩,建设富硒枸杞示范基地4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5万亩。深化社会化服务,落实订单式农业生产面积10万亩,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优质优价。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促精深加工。拓展电商销售,扩大鲜果营销。传承弘扬枸杞文化,推动枸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综合产值取得新突破。三、重点工作(一)强化科技支撑。1.充分发挥现有科技平台作用。依托中宁枸杞创新研究院、中宁枸杞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需,建立枸杞产业专家人才库,发挥专家人才优势,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指导、枸杞功效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功能性产品研发,促进成果转化,对市场、消费者认可产品进行产业化生产。进一步完善枸杞创新研究院管理和运作模式,优化合作方案、厘清研发路径,设立科研项目库,建立枸杞产业专项基金,开展中宁枸杞双创大赛。创建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加强枸杞新品种选育和种苗繁育。加大枸杞种质资源保护,完善杞鑫苗木枸杞种质资源圃,为种苗繁育提供丰富种质资源。规范枸杞优良品种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巩固提升杞鑫、中杞、县林场3个自治区级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的繁育水平和能力,加强枸杞种苗生产、检疫、流通等监督管理。3.开展枸杞生产实用技术研究。与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等科研单位联系对接,以区、市、县技术干部为主体,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开展枸杞栽培模式、修剪方法、防草治草、灌溉方法、配方施肥、枸杞病虫害药剂筛选等基础试验,总结筛选适宜中宁县生产的枸杞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新栽培模式,并进行示范推广。4.强化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实用人才,用好本土人才。依托枸杞职业学院、枸杞产业人才高地工作站,大力培养枸杞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抓住产业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全年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不少于20场次,培训技术骨干100人,实用技术人才1000人次。建立枸杞技术服务交流群,吸纳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技术人员200人以上。(二)推动标准化种植。5.加快现代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以《中宁枸杞》和道地枸杞标准为引领,对标生产,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大战场镇、舟塔乡等枸杞主产区新植改造枸杞1万亩,其中:新植枸杞5000亩,改造低产低效园5000亩。建设富硒枸杞示范基地4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5万亩。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生产模式,面积达10万亩,实行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星级基地和种植明星评选,引导全县枸杞基地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种植。持续推进GAP、道地中药材、绿色、有机等认定认证,新增各类认证面积5000亩。争创国家现代农业(枸杞)产业园。6.深化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引导、示范带动等方式,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作用,扩大专业整形修剪、农资集采、统防统治、集中烘干、劳务中介等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全面推广“五步法”绿色防控技术,完善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应用气象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病虫测报及防治方法,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2万亩。在舟塔乡、恩和镇等枸杞主产区新建清洁能源烘干设施10台套,设施烘干率提高到80%以上。加快劳务经纪人队伍培养,积极引进劳力,解决枸杞采摘用工难的问题。7.推进现代农机农艺融合。对接农机具生产厂家,根据现有枸杞生产种植模式更新改造施肥机、除草机、喷药机等农机具,推行订单式农机具购买,逐步改变种植模式,实现农机农艺有效融合。加大新型农机具补贴力度,引进示范推广深松(翻)、高效施肥、精准施药、碎枝还田、节水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新机械、新技术,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8.严格枸杞投入品监管。建立枸杞农药、肥料使用清单,对建议使用的农药、肥料进行检测备案,对检测合格推荐使用,通过发放农药、肥料建议卡,指导农资经销商和使用者按照清单规范使用,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不合格肥料进入市场,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三)力促精深加工。9.深化枸杞产业集团改革。发挥国有企业领军作用,完善枸杞产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投融资体制,在推进标准化种植、助推产业整合、加强品牌保护、调控市场价格、拓展销售市场上求突破。成立包装物管理中心,推广“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专利包装物。实施宽口井枸杞基地二期、三期项目,通过改良土壤、更新品种、改进种植模式等,引进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等经营主体,实行统种分管模式分散对外承租,提高亩产和综合效益。10.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减少同质化竞争,对新上的产品加工项目严格审批,对已有的产品加工项目不再予以立项,对新开发的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加工项目,予以支持。推动天元2000吨枸杞果酒项目开工建设。对宁夏红、早康、华宝等深加工基础比较好的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聚焦力量围绕枸杞汁、枸杞酒、枸杞芽茶(菜),集中打造2-3个在市场上叫得响的拳头产品,提升产品产能,延伸产业链条。鼓励有深加工能力的企业直接收购鲜果进行转化,减少采后处理环节,年直接收购鲜果达到6000吨以上。11.加大新技术引进及改造力度。引进新型烘干、加工新技术,力争枸杞低温干燥保鲜项目及永寿堂公司枸杞绿色灭菌新技术开发项目6月底前投产达效。同时,对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尤其对燃煤性的烘干房进行逐步改造,对加工企业分装设备从人工改为机械化,实现节本增效。(四)加强市场营销。12.健全完善枸杞价格调节监督机制。发挥中宁枸杞产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公约、行业自律、行业协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完善枸杞价格调节监督机制,制定出合理的购销指导价,坚持最低保护价收购和最低指导价销售。13.拓展营销渠道。县内建立中宁枸杞专卖店(专柜),统一品牌形象。依托枸杞交易中心、电商产业园、仓储物流分拨中心,扩大线上交易,促进鲜果销售,年销售鲜果1200吨。同时,鼓励企业开拓中高端市场,利用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邀请网红、大咖等代言,以认购式、订购式、特供式、会员制新型营销,扩宽销售渠道。14.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好第三届枸杞产业博览会和第二届枸杞产业科技创新大会,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举办专场推介会,提升中宁枸杞品牌影响力。与主流媒体合作,借助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在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两侧等人员密集区域树立中宁枸杞宣传牌,在县城安装枸杞雕塑、景观等。利用中宁枸杞短视频、宣传片、中宁红枸杞原创歌曲MV加大宣传,推进央视《乡约》、《品质》栏目中宁枸杞专题片拍摄、播出,进一步提升中宁枸杞对外知名度。鼓励企业开展客户节、答谢会、新产品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活动,企业唱戏,政府站台,为企业拓宽专销渠道,增加企业曝光度和公信力。15.发挥枸杞交易中心“集散地”作用。完善交易中心各项基础设施,规范经营交易行为,建立智能化市场交易、产品速测检测、冷仓物流、电商服务平台及客户服务中心等,提升枸杞交易中心服务能力和承载能力。(五)强化市场监管。16.整合成立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合现有资源,配齐配强执法人员,专门从事中宁县枸杞生产、加工、流通、营销的监督检查。主要对枸杞苗木繁育基地、生产、制干、加工过程中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制干剂、添加剂等)的监督检查;对中宁枸杞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巡查,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7.整合完善枸杞质量追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联合华夏银行启动中宁枸杞产业互联网项目,充分发挥华夏银行紫光云在互联网领域的经验优势,整合现有追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建设覆盖中宁枸杞全产业链的互联网平台,打通农业生产、农业金融、农产品流通交易、农业政府监管决策等全产业领域。应用物联网,通过配置空气类传感器、土壤类传感器、雨量传感器、视频监控设备等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实现基地枸杞种植基础数据采集及数据交互,为枸杞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18.严格证明商标管理。严格按照《“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对商标准用户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相结合,重点监督其质量管控、包装物使用、质量追溯等关键环节,每季度现场检查至少1次。建立枸杞企业诚信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每年年底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进行诚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严格质量追溯标识管理,所有“中宁枸杞”证明商标准用企业全部加贴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全年发放质量追溯标识500万枚以上。19.规范枸杞交易中心管理。督促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市场开办方依法履行枸杞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市场准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入市抽检,收前必检。完善质量检测站设备和,配齐配强检验人员,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市场经营户档案,与入场经营户签订枸杞质量安全协议,对经营户的销售环境及枸杞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统一销售凭证,作为销售查验记录凭证,实现枸杞质量可追溯管理。20.加强枸杞质量检测。通过政府购买枸杞农残速测设备20套,发放至企业、基地,提高自检率,为企业收购合格产品提供依据。发挥枸杞质量检测中心作用,在全国范围实行飞行检测,加大对商标准用企业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商标准用企业取缔其使用资格。全年共计抽检样品300个。21.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保护品牌及“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和假冒伪劣枸杞,严厉打击非法印制、买卖中宁枸杞包装物行为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印制、使用注册商标标识或包装物的行为。(六)培育发展枸杞文化产业。22.传承弘扬枸杞文化。依托枸杞文化研究院,加快《中宁枸杞志》的编著工作,鼓励民间艺人开展根雕、盆景、剪纸等工艺品的开发制作。加快中宁枸杞种植系统申报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进程。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追根溯源活动,讲好中宁枸杞故事,提高消费者对中宁枸杞的认可度。23.发展枸杞休闲旅游。以中宁枸杞为名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舟塔枸杞特色小镇,引导玺赞生态枸杞庄园发展观光旅游,打造枸杞康养目的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推进枸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枸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枸杞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配合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措施,合力攻坚,确保2020年枸杞产业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二)争取项目,整合资金。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积极发挥各类财政支农政策优势,着力解决枸杞企业“融资难”问题,助推枸杞产业健康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要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合力支持全县枸杞产业发展。各金融部门(单位)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为2020年枸杞产业重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宽松的融资环境。(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大对2020年枸杞产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将督查情况上报县委和政府。同时,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将2020年枸杞产业重点工作纳入全县效能目标考核,对工作进展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严肃问责。
2021-06-17 15: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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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相关企业“中宁枸杞专卖店”牌匾的决定

2021-06-17 15:44:13
623

关于授予宁夏中宁枸杞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东方慧医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宁枸杞”牌匾的决定

2021-06-17 1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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